从心不从法 ———中式装饰的“天马行空”
转自:青瓦坊
中国书画讲求写意,描“不似之似,以形写神”。[宋人]黄柏思有云:“深于画者,得意忘象 。为其得意,必须忘象,只有忘象,方能得意。”其基本概念是说“形式要遵循内容,表象决取于本质”。当感性物趣审美上升到精神意趣审美阶段后,“神完气足”便成为基本要旨。运用到中式设计领域,就要求我们不按图索骥,不无病呻吟,不盲目模仿,唯因地制宜,因情取势。不论淡装浓抹还是隐喻夸张,一切要围绕“表达情感,抒发意志”定取舍。
老子说“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。损之又损,至于无为。无为而有为也。”-----损之又损,减少到不能再少的程度,显出所期盼的本质。中国美学的最高目标是“传神”“立意”,创建某种基于物质的精神境界。这种美的意境应该是自然的,淳朴的,朦胧的,静中有动,贵神而轻形。形式是必要的辅助。它可以不拘任何模式,可利用各种手段,天马行空,随意呼风唤雨,不怕惊世骇俗,争取那“似与不似”之间的艺术魅力。只有由外在美感引发进一步联想,通过思想产生更高的意境美,才能达到”触目”而”惊心”。
从心不从法,是灵活把握事物的方法论。不死板地固守程式和先例,针对矛盾的特殊性,因势利导,展开新的运作,克服困难达到平衡。如毛泽东的军事战略战术,日本建筑设计的发展等等范例很多。在中式设计过程中,我们不仅要继承、选取古今中外任何有用的形式,更要与时俱进,有所创新,从而揭示我们心中的理想境界。
从心不从法-------就是要求在技术上从必然王国上升到自由王国(相对),取之于自然更高于自然。曾有人评论国画家石鲁的作品“野、墨、乱、怪 ”,“不守章法”。然而只有突破固有形态,加以再创造才能升华。现实生活里“ 同者”常受赞许,“异者”难被接受。然而往往较高水平的艺术作品就是这“异者”中的奇葩。
从心不从法-------某种意境在不同时代反映形式不同,在不同环境表现形式也会有差异,不同个人的理解更会千差万别。由于世界的丰富多彩性与运动性,我们必须“从心不从法”, 天马行空,针对不同对象的特殊需求进行创作设计。譬如,同是中式书房,会表现出不同的意境,但都非常幽雅,你不能断言谁更美。因为追求“个性时代”是历史的进步,而实现“时代个性”却是具体的过程。共性寓于个性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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